各中小学心理教育分管领导:
上海市心理发展中心与上海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同发布的《关于上海市教育系统持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人员参加上海市天美心理咨询专业技术水平(中级)认证的通知》即两证对接的通知见附件⤴️🦫,请各校领导及时将通知告知天美中有需求的老师🧑🤝🧑。上海市教育系统持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人员参加上海市心理咨询水平认证采取一次性认定,以后不再开展该项认证工作。认证采取自愿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网上下载认证申请表。
申请表网上下载时间:2013年12月30日——2014年3月14日
因申请表需要加盖单位章和区德育室章🛅,区德育室盖章时间为✪:
3月13日——3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2🌠:30——16🪧:30
申请表提交时间:2014年3月17日一28日(双休日除外)🤘🏻💁🏼♂️,请自行交至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岳阳路1号楼8楼805室)🚼,提交所需材料请按通知要求(见附件)。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天美专兼职心理教师需持有上海市天美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请各校心理教育分管领导重视此项工作,做好专兼职心理教师的两证对接🐛🤹。
附件🏋🏿♂️🔦:区德育室关于心理教师两证对接的通知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
201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