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以及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鼓励有志于在教育教学领域有所作为的骨干教师潜心教育教学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建设学科教学高地🤑,创新优秀教师发展模式🏇🏿,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推进本市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市教委决定在本市基础教育系统实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骨干教师团队发展计划”(以下简称“团队发展计划”)。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骨干教师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沪教委人〔2014〕18号)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对照条件🛌,积极申报,于2014年3月28日(周五)前将填好的申报表一式三份送交局人事科219室,电子表格发送至jszyfzzx@126.com。
杨浦区教育局
201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