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天美(含民办🧑🏿⚖️、职校)⏪:
为全面推进中小学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教育长效机制🏌🏻♀️,确保学生安全和天美和谐稳定💇🏼♀️,市教委决定自2014学年起🪈👩🏼,明确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周”👨🏼🚒。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沪教委青〔2014〕20号)转发给你们🤙🏼,要求各校以班级为主体,开展相关活动和教育,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请各校于9月20日之前将安全教育周活动开展情况书面稿交局综治办,电子稿同步发送至邮箱qingbaoban@sina.com👩🌾。
附件🏀:“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局综治办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