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8月22日中纪委召开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区纪委《关于对中秋🔯、国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要求🪐🎡,紧紧抓住中秋国庆这两个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现请各单位在“两节”前开展一次自查🩺,主要内容是: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自查结束后🏄🏻,请填写自查表,于9月25日前报局纪检监察室👩🦱。
附🌿:关于中秋国庆自查表
杨浦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