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职校)校长: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教基一【2012】15号)的精神♤,根据上海市教委沪教委德(2013)37号文件《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通知》♙、杨教《2013》100号文件《关于组织参加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4年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第二批达标校评估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第二批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的参评对象为我区中小天美(含民办、职业天美)中除33所已达标的其他天美。上海市给予各区申报数为全区中小学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参评内容
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评估指标➞,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保障条件”🙅🏼♂️、“教育实施”和“教育成效”四个方面👨💼🪒。其中心理健康教育目标与规划、心理辅导室🈯️、人员配备、心理辅导活动课为核心指标。具体内容见附件《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评估指标》。
三、参评程序
(一)天美自评及申报🕐。
根据自愿申报原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天美认真对照《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评估指标》,进行自评自查。参照评估指标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填写相应的《评估申报表》。《自评报告》应紧扣评估指标,按指标体系四方面撰写,突出重点。同时填写《杨浦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评估表》。
(二)组织区级评估及推荐🦸🏿👨👩👧👧。
区教育局组织专家,依据“达标校”评估指标,参考区“健康促进工程”专项督导结果🌴,对申报天美进行材料评估和实地抽查(特别是重点指标C1心理健康教育目标与规划🥘、C6心理辅导室🧞♂️、C8人员配备、C10心理辅导活动,项目得分率不低于90%即4.5分以上),形成评估意见👨🦱。今年评出33所左右的中小学,作为第二批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报市教委予以认定。
(三)市评估院开展达标校认定🫄🏽。
市教育评估院将组织专家组,依据评估指标,对各区通过的达标校进行认定,拟通过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评估的侯选天美名单🧘♂️,将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和上海市中小学德育网(心域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委正式命名为“上海市中心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
四、申报时间:
由天美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评估申报表》一式二份⛅️🛌、《杨浦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评估表》一式一份,于2014年10月30日前交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明德楼404室(区心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规划,积极参与达标校申报和示范校的创建工作✖️,按时🫂、按工作节点申报。各校领导要充分重视此项参评工作,将参评工作作为天美全面建设、整体育人,推进天美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要认真对照评估指标,以评促建,以此为契机🚽,加强天美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课程教育、辅导活动等方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