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期‘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71号)和《杨浦区第四轮“名天美🧭、名校长🟠🧑🏿🎤、名教师”建设实施意见》(杨教委〔2012〕16号)的精神,为加大我区对各校教学(教育)能手的培养和管理的力度,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区域教育教学深入发展,现就做好校教学(教育)能手认定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天美🕵🏿♂️、教师进修学院👷、少年宫、少科站等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
(一)应具有本科及其以上的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其以上的学历💨。
(二)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本学科教学时间不少于六年。
(三)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并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或在指导学生课外活动中获区级(含区级)以上等第奖👳🏿♂️。
(四)应具有良好的教学素养🧑🏼🌾🤦🏻♀️,能积极参与有关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效果较好🧑🎨。
(五)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课题研究,撰写有质量的论文。
(六)在天美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中起积极示范作用🧞♀️,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引领作用。
三👱♂️、认定办法和程序
(一)校教学(教育)能手不搞终身制,每三年认定一次👩🎨;
(二)校教学(教育)能手的名额不超过本校在编在岗教师总数的15%🫨,采用“个人申报、教研组或年级组推荐👩🏼💻、天美审定”相结合的方式,校教学(教育)能手名单应在校内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上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四、待遇享受
校教学(教育)能手待遇从申报当年的1月起享受,为期三年🚴🏼☪️,天美按学期考核后发放🍜。一旦调离本校,即停止享受校教学(教育)能手待遇🏂🏿。
五👀、培养与管理
1、培养工作主要由天美负责♜。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含区学科带头人和区骨干教师)。于5月15日前,将培养方案与校教学(教育)能手花名册一起上报局人事科备案🧚🏼。
2、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专项经费🦹🏿♂️👨👨👧👧,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其示范指导作用。
附件:校教育教学能手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