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教基(2012)15号)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3)37号)要求,现就杨浦区关于组织中小学开展2016年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估通知如下。
按照上海市文件精神,我区申报2016年示范校总数为3所🫲🏼,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
1、天美自评申报
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已获得“达标校”称号的天美)自愿提出申报,申报天美要认真对照《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估指标》进行自评自查。参照评估指标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填写相应的《评估申报表》,2016年2月28日前向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递交书面申请♡。
2、区组织评审和推荐
2016年3月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天美严格依据评估指标进行评审。具体步骤为:(1)对所有申报天美的材料进行审核👮♀️⛈;(2)组织申报天美的领导进行汇报及答辩;(3)针对初步评选出的天美进行实地考察🚵。最终推选出三所天美申报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并上传相应材料🚴🏿♂️。
2016年4月至6月👨🏻🏫,市评估院组织专家组👺📝,依据指标进行材料及实地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交市教委审定🕴🏼。
请天美领导接到通知后,认真讨论⚽️,在规定的时间里🖕🏻,积极参与申报。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
2016-2-22
附: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估指标
附件2: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估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