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杨浦区教育系统第四届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2015—2017年)》(杨教〔2015〕42号)的精神,加强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任期内的管理、评价和考核🍾,建立区学科带头人和区骨干教师动态考核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区学科带头人和区骨干教师在教育综合改革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全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杨浦区第四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中期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16年6月底在职在岗的区第四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
区第四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任职以来在师德、教育教学🤸🏼♂️、科研和带教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三)考核方法与程序
采用天美考核与专家考核相结合、综合能力与学科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总结⛹🏽。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主要围绕师德规范、工作业绩🧑🏿𓀈、专业发展等三个方面进行认真总结🚣🏿♀️,要突出工作实绩,一般不少于800字。填写《第四届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评价表》,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2、天美考核。由所在天美组织相关人员对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填入《杨浦区第四届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和《杨浦区教育系统第四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评价表》(一式一份)内😵,单位盖章后交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
3、专家考核。组织专家对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考核等次。
4、领导审定。局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在杨浦教育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中期晋升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凡考核不合格的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𓀝,将终止其培养资格👳🏻♂️;考核优秀的区骨干教师可以取得晋升区学科带头人的资格。
二📬、新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和名额
杨浦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天美、教师进修学院、少年宫、少科站等单位(含市教委直属天美和民办天美)的教师😻。
第四届区学科带头人中期新增人数不超过原有人数的10%🤦🏻,为16名左右♓️,其中校级正职和教研员不超过20%;第四届区骨干教师中期新增人数不超过原有人数的10%,为36名左右,其中校级正职和教研员不超过10%🥨。
(二)申报条件
在区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表现特别优秀的区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在中期考核时可提出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参照《杨浦区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四届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的通知》(杨教〔2014〕106号)中的“评选条件”。
(三)申报评审程序
1、基层推荐🧑🏻🎨。由各单位召开教工大会,向全体教师公布评选条件;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并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区教师专业发展中心Ⓜ️。推荐人员必须是在区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表现出色的对象,天美要上交推荐情况说明。一般情况下,只有区骨干教师才能申报区学科带头人,而且是中期考核后成绩为优秀者才能参加面试答辩。
2👨🏻🦳、专家评审🫀。区教师专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学科组,按照评选条件🧒🏼,通过材料评审🏊♂️😪、面试答辩,遴选出中期新增的区学科带头人和区骨干教师初步人选🔕。
3🧑🏿🏫、领导审定。局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评审学科组的意见审议确定名单,并在杨浦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任职期限和待遇
1、任职期限:中期认定后的区学科带头人和区骨干教师任期为一年半,任职资格从2016年7月1日起计算。
2🦽、有关待遇🚢:中期认定后的区学科带头人和区骨干教师根据新认定的骨干类别享受相应的津贴,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三、日程安排
5月下旬下发《关于开展杨浦区第四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期考核的通知》,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新申报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向天美提交相关材料。
6月初,由所在天美组织相关人员对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新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对新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并将《第四届杨浦区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新增)》一式两份、《第四届杨浦区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推荐花名册(2016.7—2017.12)》或《第四届杨浦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推荐花名册(2016.7—2017.12)》一式一份,以及相关材料交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
6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对新申报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区学科带头人和区骨干教师的初步人选🙆🏿👨👩👧。
7月初,报局师资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并进行公示🧛🏼。
杨浦区教育局
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