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含民办、职校)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各校必须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现对各相关单位的废弃危化品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对照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杨浦区教育系统废弃危化品清单》(见附件),于2017年3月25日之前交局综治办🦸🏽♀️。
提示:
1、如无废弃危化品也要加盖公章🚅,写明“无”上交🚣🏼♀️。
2、尚未上交《杨浦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情况调查表》(见3月6日通知),请于2017年3月25日之前同时上交。
局综治办
2017年3月20日